近期,四川关于未婚也能做生育登记的新规定,引起热议。
《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将于2月15日起施行,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取消了生育数量的限制……
官方解释:“生育登记跟上户口是不一样的。” “《办法》并非鼓励不结婚生孩子,而是为了保证“未婚先孕”人群的权益。”
其实,在此之前,广东、陕西等省份均已放宽生育登记的结婚限制。
这引发了一系列关于婚姻财富保护、资产传承方面的担忧。
问题来了:
如何做好财富规划,以支撑生育自由?
生育自由了,家庭资产传承/保全可能更具复杂性,如何做好这方面的安排?
今天,我们就介绍几种主要的财富规划及传承的方式,以及各自的优点和不足。
保险
优点:将有可能发生的风险提前做好防护,并将损失降到最底;有效资产传承
不足:专业性强,需要专业人士按需匹配
有了孩子后,无论是否在婚姻里,最让人担忧的莫过于家庭变故。
保险可以作为一种工具去对冲风险对家庭财务造成的影响,并且无论任何财富阶层都可运用。最大的优势在于:
指定传承:明确受益人,避免财产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有可能带来的纷争;
放大了传承的资产量:保额一般大于保费,保单还可以质押,可以灵活操作;
简便快捷:相对遗产继承而言手续更便捷,人寿保险的赔款无需遗产验证。
灵活:年金和储蓄分红能灵活选择领取或者累积生息,在后代婚姻财产保护和未来税率调节方面都有操作空间。
但为什么说保险有按需匹配的不足呢?与其说是“不足”,不如说是尤其需要注意的点。
因为每个家庭或个人的情况不一样,各自都需要有适合自身的家庭保险规划。
我们来看购买保险普遍的几个误区:
脱离需求看产品。例如,许多人在购买保险时,往往关注的是自己购买的产品或者代理人推荐的产品好不好?听说谁买了好,自己也去买,等等。
但就像医生开药方,不根据具体病人的情况及具体身体状况,如何能开出对症的药方?
例如,人寿保障如何确定保额?这就需要根据家庭的负债情况、对孩子的教育期许、家庭刚性生活费支出等因素来确定。只有把这些具体情况和需求细致分析后,才好确定产品。
因为保险是理财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最终目的是保证理财目标,例如孩子教育、日常生活等等能够保障。
过于优先孩子。有的家庭为了保障孩子,为孩子买了多种保险,这没有错,但家庭重要经济支柱的保险也不能忽略。甚至如果一定要做一个排序,后者的保险可能要优于孩子。保障家庭的经济支柱,是家庭保障中第一道的防线。
家庭支柱购买的第一份保险应该是什么?可以考虑终身寿险,甚至可以作为标准配置。
因为它具有保障终身和强制赔付的特点。终身寿险保障的就是家人的生活质量,可以说是一种让爱延续的有效手段。
终身寿的优势:
1. 兼顾保障和收益
增额终身寿险保额每年都会按照一定的比例复利增长;
2. 资产稳定
增额寿险的所有保障,增额比例,收益都会白纸黑字的写进合同;
3. 取用灵活
能够比较不错地为教育、创业、养老、生活开销等需要用钱的地方提供现金流;
4. 抵御通胀
保额和现金价值长期且稳定复利增长,其增长幅度不会受市场利率的影响。
5. 多代传承
在资产传承的过程中,终身寿险相较企业资产,能实现三代甚至多代传承,并可有效隔离第二代婚姻风险。搭配保险金信托还能实现对第二、第三代的行为引导,从源头上杜绝挥霍可能。
遗嘱
优点:按立遗嘱人的意愿处置个人财产,明确遗产的范围
不足:无法避债/税,需要继承权公正、考验执行力等,手续繁琐
遗嘱是很多人都听说过的一种传承方式,主要功能在于将个人财富清单上的财产进行分配,起到定向传承的作用。
但在灵活性、保密性等方面略显不足,同时也存在着一次性给付后继承人不善于管理财产的风险。
例如,各继承人有权知道遗嘱的分配条款,在家庭资产规模大、家庭成员众多的情况下,容易让家庭关系变得紧张。
而且,遗嘱有一个致命软肋,那就是仅适用于相关各方均诚信的情况下,作为受托人的家族成员执行力不强、被疑以权谋私或与其他家族成员产生纠纷,就有可能引发遗嘱风波。
霍英东家族争产风波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在香港商界,霍英东有着“香港土地爷”、“海沙大王”等称号。其长房三子霍震霆、霍震寰、霍震宇分别继承了霍英东的商业项目。
2006年,霍英东去世。他早在1978年就立下遗嘱,对身后事做出详尽安排,规定所有太太及子女都是受益人,且20年不可分家,还留下了“二、三房子女不得从商”的遗训,同时委任自己的胞妹霍慕勤、妹夫蔡源霖、霍震寰及霍震宇为遗产执行人,四人负有每月向家庭成员支付定额生活费的责任。
但这一看似很有秩序的家族规定下,仍一再爆发争夺风波。
2011年12月,长房第三子霍震宇突然以遗嘱执行人身份向香港高院提起上诉,控告同是遗产执行人的兄长霍震寰、霍震霆、姑姑霍慕勤及其他家族成员,指控霍震寰私吞64亿港元的遗产,要求罢免霍震寰及霍慕勤的遗产执行人身份。
这场风波在历时7个多月后达成了“大和解”。可就在达成和解后的第五年,2016年霍震宇再次指控胞兄霍震寰隐瞒南沙发展项目股份回购协议,要求搁置和解方案。
详尽遗嘱也没能阻止兄弟反目成仇。
其实,根据网上公布的数据分析,其实很多遗嘱受益人都曾经上法庭挑战遗嘱的效力,其中一些案子最终都以遗嘱无效而结束。
遗嘱只是传承最初的一步。如果一个家族过于庞大、分支众多、关系复杂,那么在配合遗嘱的情况下,设立家族信托也是很有必要的。
家族信托
优点:能处理的财产类型更多/受益人范围更广/ 财产的保值增值保密性
不足:成本较高,没有杠杆功能(建议:用保险金信托弥补)
家族信托是一种法律关系,一种让机构代持资产的方式。
与遗嘱和保险等工具相比,家族信托在时间持续性、财富传承多元性、债务隔离、有效规避人为风险、应对家族复杂性以及全面兼顾企业所有权和管理权等方面均有着更强的优势:
1、生前、身后风险隔离。
无论生前、身后,家族信托资产都不在委托人个人名下,能降低伴随着自然人的各种风险,如人身风险、财产被分割的风险、税务风险等等。
相比之下,遗嘱是对离世后的安排,生前的资产风险隔离、税务风险等,遗嘱是无法规划的;
2、保密性强。
家族信托的受益人和分配细节是不需要公开的,信托公司按照委托人的意愿进行分配,每个受益人只知道自己的信托份额,保密性很高。
3、资产归拢操作更简便。
当家庭资产分布在世界各地,有不动产也有金融资产,如果选择当地公证的遗嘱进行安排,则需要找多个专业机构安排多份遗嘱。
而通过信托归拢资产,一个架构就可以解决。只要不违反当地法律,一个架构就可以持有多国的不同类型资产。
4、股权保护。
在海外上市之前,大股东把自己的这部分股份放到一个家族信托来持有然后再上市,可以防止婚姻变故、人身风险导致的股价波动或股权强行被分割。
但同保险相比,遗嘱和家族信托都没有杠杆功能。不过,家族信托不是一种单纯的金融产品,而是法律的框架设计。根据装入的资产属性不同,也能赋予它不同的功能。例如保险金信托,装入保单,家族信托也就拥有了保单本身的杠杆功能。
保险金信托使得家族信托成为人寿保险的受益人,赔付金额不会一次过给到后代,而是先进入信托,按委托人的意愿分配给子孙后代,防止挥霍以及后代的婚姻风险。
财富传承需要综合运用各种工具如遗嘱、家族信托、保险、慈善基金等进行统筹规划,没有一个工具是完美的,我们需要了解各个工具的作用,选择最合适的、风险最低的工具。